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2016年工作要点
source:TIME:2016/3/8   hits: 3530 分享:

建市函〔2016〕262号


2016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以促进建筑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为理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深化建筑行业改革、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为重点,积极应对建筑业增速放缓、利润下降的新常态,增强建筑业市场发展活力,力争建筑业大省建设取得新突破,稳固建筑业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地位。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诚信体系建设

(一)全面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工程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公开。

(二)增强信用管理平台功能。拓展平台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行业统计分析、在线服务等综合性功能,提高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系统实时动态监管。加强系统数据与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对接,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三)扩大信用评定结果应用范围。总结推广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纳入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试点成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将信用评价纳入建筑工程招投标。对诚信企业,在资质资格审批、动态监管、市场准入及工程招投标、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管理,让今天的行为决定明天的市场。

二、深化建筑行业改革

(四)深化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化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实现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标准化、信息化,提高审批效率。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在建筑市场准入中的作用,强化工程项目部及个人执业资格地位,探索从资质管理向信用加担保、保险管理转变。开展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改革试点。

(五)加强国有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巩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专项治理成果,制订《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的意见》。做好《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1号令)等政策法规修订工作,建立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六)探索减轻企业负担机制。改革传统建筑业保证金现金支付方式,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等担保制度。依法清理建筑业涉企各类保证金,严格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推动建立我省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七)健全建筑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双随机”机制,加强资质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建筑市场监管质量和效率。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审查和核发程序,实行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和到岗履职考勤制度。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清出机制。

(八)继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认真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打击建筑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大曝光力度,通报一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典型案例。做好两年行动总结工作,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不能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局面。

(九)深入开展建筑市场调研。集中精力调研我省建筑业在新常态下发展面临的困难,梳理亟待解决的问题,贯彻全国建筑业发展会议精神,制定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配套政策和措施。出台安徽省建筑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好《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准备工作。

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十)提高建筑产业集中度。指导建筑业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制定特级建筑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培育计划,加大高等级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大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交通、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电力、水利等承包领域转型发展。打造施工企业“航母”,争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达到10家,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皖政〔2013〕4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

(十一)提高建筑产业外向度。积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支持优秀骨干建筑企业开拓境外市场,扩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抢抓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鼓励我省建筑业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和援外成套项目实施企业资格,争取国外工程承包和国家援外工程项目。

(十二)提高建筑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快建筑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注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开展新法规、新技术和新标准宣贯培训。推进建筑劳务制度改革,开展用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建立健全建筑劳务用工机制,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加强对敏感时期、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建筑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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